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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201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院校及专业的通知
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,有关高等学校:
根据教育部有关艺术类招生考试工作规定,经研究,同意我省有关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组织校考,或在省艺术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,校考成绩不适用其它院校及专业,具体院校名单及专业见附件。未经省招生办批准,高等学校不得擅自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;未经省招生办公布的校考专业不得招收校考考生。请各有关院校按教育部和省招生办公室文件要求,认真制订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管理有关规定,规范考试管理,及时将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在本校网站公示,告知考生。各高校组织专业校考时,必须认真履行职责,严格把关,严肃考风考纪,防范不正之风的干扰,做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确保考试顺利进行。请各市招生办公室及时将本通知转发本辖区内各中学,告知相关考生做好备考准备。
 
 
附件:广东省2014年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院校及专业(请点击查看)
 
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
2014年1月7日
来源广州招考网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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